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属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

    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2023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均面向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共10期,每期资助上限5万元。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二、内容规模

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的研修主题,精心组织培训,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多种有效方式,确保取得实效。每期研修班原则上线下学员不少于50人,线上学员不少于100人,研修时间4天(不含报到)。

三、办班流程

申报单位要在开班前10天将办班方案和开班通知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于我厅备案。研修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承办单位将办班总结、学员满意度测评表(附件1)、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附件2)、经费决算表(附件3)、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附件4)、学员签到表等材料加盖公章报省人社厅事业处。

四、费用结算

    省人社厅将按照有关标准和相关规定对承办单位拨付培训补助。承办单位在研修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开班通知、办班总结等原件报送省人社厅事业处。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保证研修质量。研修班原则上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需求,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级高级研修班;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研修期间学员管理,营造积极的学习氛围,确保研修质量,切实发挥高研班示范引领作用。不得随意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师资、举办时间和地点。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与省人社厅沟通。

    (二)严格经费使用,厉行勤俭节约。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开支范围和标准,节约开支,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

(三)严格结业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学员在研修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培训管理规定,认真研修并参加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可由项目承办单位发放省级高级研修班合格证书,相关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四)规范培训管理,强化检查监督。高研班申报单位要对承办单位组织实施、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省人社厅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当年未完成研修项目或不按要求完成的,不予拨付资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的申报资格;对截留、挪用、虚报培训费及弄虚作假的,收回资助经费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冰洋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电  话:0451-87130172 

邮  箱:hljrstsyc@126.com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125室


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表.xls

          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表.doc

          3、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doc

          4、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5、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xls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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